針對貓狗的問題,還有一些小動物的安置。
收容所的部份,我覺得大致上,可以來這麼做:
目前情境的解決方法:
(A)前置作業
1. 計算全國貓狗數量。計算全國收容所貓狗及其他小動物的數量。
2. 設計收容所的大小、全國分部據點、全國收容所的數量。
3. 分配各個收容所,動物收容數量。
(B)動物收容所的基本要務:
1. 收容所只負責收容的部份,非傳染疾病,及其他特別原因,不施予安樂死。
2. 民間一律禁止動物買賣、非法繁殖、或私人或商業的國外動物買賣,所有業務,一併交由政府處置。
3. 政府在收容所的業務包括,收容、安置、醫療、有計畫的繁殖、教育、寵物清潔、美容、犬隻的訓練,等等。
4. 民間若要收養小動物,一律透過政府單位底下之收容所,做統一業務的處理。
5. 離開收容所的動物,政府要確認其生活情況。
(C)貓貓的部份
1. 貓貓除了在收容所裡,有計畫的繁殖以外,對於領養人的環境,要有一定的考核:
(1)飼養人家中建築環境一定要在一樓,要讓貓咪隨意進出。
(2)是否有足夠的經濟條件。
2. 在各地有流浪貓咪出沒的巷弄間一樓,設立貓窩( Cat Space)
(1)貓窩(Cat Space)為開放空間,供給貓咪飼料、飲水、清潔、休息。
(2)貓貓可自由進出。
(C)狗狗的部份
1.在收容所裡,除了特別繁殖之品種狗。其他狗可以做免費認養。
2.領養品種狗的領養人,家中要有一定環境與經濟條件。
3.所有犬隻都要做到基本的教育訓練。
4.飼養人家中一定要是開放空間,不可飼養在高樓或公寓式的空間。
在設計收容所環境的部份,有幾個基本要注意的地方:
1. 空間要寬敞、明亮
2. 要有室內室外的空間
3. 室內有室內業務部份
4. 室外要有空地、草坪,可供動物活動、訓練使用。
5. 要有動物美容師定期幫動物洗澡、清潔
這是我目前想到的部份....
大抵上,若是配合都市計畫來做,會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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