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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貓狗的問題,還有一些小動物的安置。

收容所的部份,我覺得大致上,可以來這麼做:

 

目前情境的解決方法:

(A)前置作業

   1.  計算全國貓狗數量。計算全國收容所貓狗及其他小動物的數量。

   2.  設計收容所的大小、全國分部據點、全國收容所的數量。

   3.  分配各個收容所,動物收容數量。

(B)動物收容所的基本要務:

    1.  收容所只負責收容的部份,非傳染疾病,及其他特別原因,不施予安樂死。

    2.  民間一律禁止動物買賣、非法繁殖、或私人或商業的國外動物買賣,所有業務,一併交由政府處置。

    3.  政府在收容所的業務包括,收容、安置、醫療、有計畫的繁殖、教育、寵物清潔、美容、犬隻的訓練,等等。

    4.  民間若要收養小動物,一律透過政府單位底下之收容所,做統一業務的處理。

    5.  離開收容所的動物,政府要確認其生活情況。

(C)貓貓的部份

    1.  貓貓除了在收容所裡,有計畫的繁殖以外,對於領養人的環境,要有一定的考核:

    (1)飼養人家中建築環境一定要在一樓,要讓貓咪隨意進出。

    (2)是否有足夠的經濟條件。

 2.  在各地有流浪貓咪出沒的巷弄間一樓,設立貓窩( Cat Space)

    (1)貓窩(Cat Space)為開放空間,供給貓咪飼料、飲水、清潔、休息。

    (2)貓貓可自由進出。

(C)狗狗的部份

1.在收容所裡,除了特別繁殖之品種狗。其他狗可以做免費認養。

2.領養品種狗的領養人,家中要有一定環境與經濟條件。

3.所有犬隻都要做到基本的教育訓練。

4.飼養人家中一定要是開放空間,不可飼養在高樓或公寓式的空間。

 

在設計收容所環境的部份,有幾個基本要注意的地方:

1.  空間要寬敞、明亮

2.  要有室內室外的空間

3.  室內有室內業務部份

4.  室外要有空地、草坪,可供動物活動、訓練使用。

5.  要有動物美容師定期幫動物洗澡、清潔

 

這是我目前想到的部份....

 

 

 大抵上,若是配合都市計畫來做,會更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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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bbath17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